本文转自【海南特区报】;
11月25日上昼
文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原文昌市委斡旋阵线责任部
副部长林某逵涉嫌纳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9年至2020年,被告东说念主林某逵诈欺担任文昌市交通输送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以及权益粗略地位造成的便利条目,为符某等10东说念主在工程技俩承揽、办理班线客运车辆等事项中提供匡助,径直或通过他东说念主犯罪剿袭财物折合东说念主民币计较643.064万元。
公诉机关觉得
被告东说念主林某逵身为国度责任主说念主员,诈欺职务上的便利,犯罪剿袭多东说念主财物计较643.064万元,数额相等宏大,犯科事实明晰,凭据确乎、充分,应当以纳贿罪考究其料理。
庭审中,控辩两边在法庭的主抓下挨次进行了法庭造访、法庭诡辩并对在案的凭据进行举证、质证,同期就本案事实及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各自想法,审理的步伐相宜法律法令。被告东说念主林某逵示意自发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开首:记者 杨作品 文昌法院开yun体育网
被告东说念主文昌法院法庭符某林某逵发布于:北京市